聯合調解化糾紛
近日,汪清縣司法局東光司法所聯合汪清縣公安局東光派出所,成功調解一起因農藥漂移引發的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,有效化解了鄰里矛盾,維護了轄區和諧穩定。
據悉,顏某家的水田與王某家的玉米地相鄰。7月初,王某在為自家玉米地噴施農藥時,因防護措施不到位,導致農藥漂移至顏某家的水田,造成部分水稻受藥害,可能影響后續產量。雙方就受損面積及賠償金額產生分歧,多次協商未果后,共同向東光司法所申請調解。
接到調解申請后,司法所工作人員迅速聯合派出所民警趕赴現場,實地確認了水稻受損范圍及與農藥漂移的關聯性。隨后,工作人員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,耐心講解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相關條款,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。
針對雙方在受損面積和賠償金額上的爭議,工作人員結合農作物生長特點提出解決方案:建議秋季收割時,由雙方到場見證,以受損地塊中未受損部分的一半產量為定產標準;若剩余受損部分的實際產量未達該標準,王某按差額進行賠償。
經過耐心勸解,雙方最終達成一致,簽訂書面調解協議,明確了見證人員、收割時間、產量核算方式及賠償支付期限等細節。司法所工作人員表示,秋收時將到場監督,確保雙方按協議履行義務。此次調解既依法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也為筑牢鄰里和諧的法治基礎發揮了積極作用。
延邊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靜波



